澳大利亚对华风电塔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4年3月15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4/003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科技部长(the Minster for Industry and Science)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风电塔(Wind Towers)作出的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不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现行反倾销措施于2024年4月16日到期后终止。
2013年8月2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风电塔启动反倾销调查。2014年4月16日,澳大利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征收反倾销税。2018年7月16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风电塔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3月2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9/33号公告,决定从2019年4月17日起,终止韩国涉案产品的现行反倾销措施;同时继续延长中国涉案产品的现行反倾销措施(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Taisheng Wind Power Equipment Co., Ltd.除外),至2024年4月16日。2023年5月12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3/030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企业Keppel Prince Engineering Pty Ltd.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风电塔进行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税号为7308.20.00.03、7308.20.00.04、7308.90.00.52、7308.90.00.53、7308.90.00.54、7308.90.00.55、7308.90.00.56、7308.90.00.63、7308.90.00.65和8502.31.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