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两项规定 助力海上风电场建设和沿海港口水域通航安全
日期:2021-01-17
1月8日,记者获悉,《江苏海事局海上风电通航安全监 督管理规定(试行)》《南通沿海港口及其附近水域通 航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正式发布,将于2月1日起施行。据悉,两项规定的施行有效补充完善了南通沿海水域海事监管制度,对于加强南通海上风电场和沿海港口水域通航安全将产生重要影响,开启了海上风电和南通 沿海港口海事监管服务新篇章。目前,南通海上风电共规划建设23个项目,现已建成8个,在建15个。
1月8日,记者获悉,《江苏海事局海上风电通航安全监 督管理规定(试行)》《南通沿海港口及其附近水域通 航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正式发布,将于2月1日起施行。据悉,两项规定的施行有效补充完善了南通沿海水域海事监管制度,对于加强南通海上风电场和沿海港口水域通航安全将产生重要影响,开启了海上风电和南通 沿海港口海事监管服务新篇章。目前,南通海上风电共规划建设23个项目,现已建成8个,在建15个。